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承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3 | 专栏 : 承德落实政策

各县(市、区)、自治县人民政府,承德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市城管局《承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29日承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推进方案为提高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城市管理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助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有关要求,按照边建设、边完善先联网、后提升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平台建设思路,因地制宜,主动作为,强力推动,分级谋划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着力构建新形势下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体系。二、建设原则(一)统筹设计、务求实效。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谋划、集约高效的原则,以满足管理需求和求精务实为导向,立足既有城市管理平台信息资源,综合运用新科技改造提升系统平台功能推行多网合一,打破信息孤岛,反对大而全和重复建设、铺张浪费。(二)精心谋划、强力推动。按照部省引导,分别推进,分级实施,逐级对接,互联共享的原则,以目标为导向,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组织领导,分步分级实施,主动对接上级,互联互通信息,提升综合效能。(三)规范建设、安全运行。根据《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指南》《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技术标准》和国家、省、市相关要求,运用电子政务外网等交换网络,规范各级平台应用体系、数据体系、基础环境和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安全防护,实现各级平台安全无缝对接、平稳运行、数据共享、信息共用。三、目标任务2020年,实现市级平台与国家、省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2021年,实现国家、省、市、县平台纵向联通、横向整合、信息互用。四、主要任务分级负责搭建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综合评价等。(一)搭建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市级平台)在共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部分业务系统基础上建设业务指导、指挥协调、行业应用、公众服务、数据汇聚和数据交换等系统。市级平台部署在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与国家平台、省级平台、县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对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信息采集、统筹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考核)、综合评价、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二)搭建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县级平台)县级平台搭建在各县(市、区),在共享市级平台业务系统、满足上级工作要求和本级城市管理实际基础上,优化拓展县级平台系统功能和业务应用,与省级平台、市级平台联网运行,实现城市综合管理平台业务派遣、信息采集、指挥协调、跟踪督办、绩效评价、综合考评、评比通报、公众服务、舆情监测、应急管理等功能目标,达到城市管理质量与效能双提升。(三)实现部、省、市、县四级平台联网安全运行市、县平台应通过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等交换网络,实现各平台间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市平台按规定实现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县级按要求与市级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联网。同时,严格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二级及以上要求实施,建立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管理安全等构成的平台运行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各级平台安全平稳运行。五、实施步骤(一)谋划设计阶段(2020年4月-5月)。由市城管局牵头,相关单位配合,统筹考虑既有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平台,综合利用现有城市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创新驱动,精心设计,科学编制市县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改造方案。项目编制前期费用由市财政部门承担。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6月上旬,将市级方案报省住建厅和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评审,评审通过后部署实施。9月上旬,各县级方案由各县(市、区)政府报市级平台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市城管局)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评审,评审通过后实施。(二)工作推进阶段(2020年6月-2021年10月)。成立市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按照省级平台建设内容和要求,召开专题推进部署会议,对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改造和联网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高位协调推动,建立工作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加强工作保障,形成整体合力,强力推动落实。2020年10月前按要求完成既有数字城管(智慧城管)平台安全转网工作。(三)评估验收阶段(2020年10月-2021年12月)。由市城市综合管理运行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定期对各县(区、市)平台建设联网工作开展分项检查、测评调试,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查漏补缺。联系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和省住建厅专家组,对我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建设情况进行不定期督导调研和评估验收。六、保障措施(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和联网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政治任务。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联网工作,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大局意识,压实工作责任,下大力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承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组长由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局长担任,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解决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过程中跨部门、跨行业的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研究制定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的配套政策和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城管局局长担任。各县(市、区)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工作体系,尽早建立隶属于各县(市、区)政府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监督指挥中心,尽快建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形成市、县(区、市)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大城管格局。各县(市、区)要出台工作推进方案,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确定牵头领导、具体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和工作联络员,逐项明确工作节点、责任主体、完成时限等,周密部署,加强协调,压实责任,强力推进,由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辖县(市、区)工作进行督导、协调、调度。(三)强化督导评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进行不定期随机抽查、评价检查结果将报市政府。对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对重视不够、工作不力的约谈问责。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专家,对各县(市、区)区的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调度推进、日常巡查和监督考核、评估验收。附件:承德市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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