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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7/23 | 专栏 : 承德落实政策
承德市交通运输局文件承交安全〔2020〕62号------------★------------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县(市、区)、自治县交通运输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机关各科室:现将《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承德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4月8日承德市交通运输局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市政府及省厅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紧紧围绕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预防体系,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强力治理安全隐患,着力提升安全应急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建设生态强市、魅力承德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2020年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目标:行业领域内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前两年的平均数。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和责任落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纳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和干部培训内容,确保有方案,有措施,有落实,有效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两个维护”,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对标对表狠抓落地落实。(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机关党委;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二)认真落实中央和省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中央和省部关于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有关文件精神的落实,切实抓好国家、省、市和交通运输部、省厅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三)加强安全体系建设。贯彻实施《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扎实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注重经验推广和示范引领,强化督促指导,为交通强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四)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讲话要求,强化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整治,坚持防化并举、预防为先,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防控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五)提升应急管理队伍能力素质。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积极开展岗位练兵、集中轮训、组织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专题班,推动全行业应急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二、强力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承德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严格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全面推进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激发各级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内生动力。(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二)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针对省市安委会巡查发现问题整改和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巡查,切实解决制约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问题。调整优化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强化过程考核和结果考核,提高事故情况、责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活动和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比重,发挥好考核的激励约束作用。(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三)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约谈制度、整改令制度、黑名单制度和事故挂牌督办制度,督促问题隐患整改,推动工作落实。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规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程序,对未按有关规定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依据事故调查报告进行责任追究。(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三、突出抓好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安全生产(一)全面掌握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全面摸清掌握复工复产企业底数、基本情况和生产状态,建立安全生产动态监管台账。(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二)加强复工复产安全提示和指导。及时向有复工复产计划的企业下发安全提示,明确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措施和标准,加强帮扶指导,提示企业做到八个必须,加强宣传报道。督促企业利用视频远程直播、互联网平台、手机APP等方式,收看开工第一课,强化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严把复工复产安全关口。督促所辖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复工复产标准和要求,压实落实签字责任。加强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于未落实八个必须要求、存在重大隐患、重要岗位人员不齐的企业,一律停业整顿。对不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要求、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复工复产、存在重大隐患不及时治理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四、持续深化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一)严格整治责任落实。一是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综合整治内容逐条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将综合整治内容纳入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必查内容,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扎实开展集中排查整治。督促指导企业按照六查六看要求自查自纠(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三个清单),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按照五落实要求限期销号。三是强化集中整治督查执法。严格执行市局包县、县局包企业、企业包岗位责任制,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包联全覆盖。加强暗查暗访和抽查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决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并持续跟踪问效。(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市公交集团有限公司)(二)公路运营方面。强化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桥隧、连续长陡坡等重点部位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推进全市公路桥梁和连续长陡下坡路段的提升改造工程,提高公路安全通行能力。(牵头单位:市局建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路处、地道处)(三)道路运输方面。强化长途客运班线、省际旅游包车等重点车辆安全风险防控,加快推进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卧铺客车退出市场。严格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督促企业加强危险货物装货环节、运输过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严把驾驶员和押运员持证上岗关。(牵头单位:市运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四)水上交通方面。强化重大危险源管控,落实防火、防爆、防泄漏等安全措施。严格执行危险品作业一船一报、一船一批的申报受理制度,做好装卸环节现场监管。严厉查处未按规定申报或将危险货物瞒报、谎报为普通货物的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地方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五)城市客运方面。加强城市公交运营安全管理,强化出租汽车运营安全管理,严格督促出租汽车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保障运营安全。(牵头单位:市运管处市出租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工程建设方面。加强恶劣环境和复杂地质条件下施工防灾减灾和安全管理,强化深基坑、高边坡、大跨桥梁、长大隧道、深水离岸码头等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完善预控监测措施。(牵头单位:市局建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路处、地道处、工管处、质监处、设备处、海事局、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监理公司、路桥建设总公司、三和交通工程处)(七)铁路沿线环境方面。清理红线内的违法建筑、违法侵占、违法经营问题,实现红线内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隐患全部清零。全面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违法施工、私搭乱建、乱排乱放等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突出隐患。全面加强铁路沿线安全管控,消除易燃易爆、影响线路基础稳定、危险物品侵害等突出隐患,实现依法依规有序治理。(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八)人员密集场所方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突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有关消防工作制度,切实抓好行业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杜绝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四、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一)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和交通运输三年专项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运输企业安全制度不落实,车辆安全技术不达标、动态监控不到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走形式、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差等问题;严厉打击未经许可从事交通运输非法违法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推广应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技术和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设施安装专项行动。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依法依规推进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防护设施的安装工作,指导运输企业用好、发挥好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和防护设施的作用,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科技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运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提升专项行动。组织开展独柱墩桥梁安全提升专项行动,对在役和在建独柱墩桥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独柱墩桥梁养护管理,有效强化独柱墩桥梁运行安全工作;新改建项目慎重采用独柱墩方案。(牵头单位:市局建管科、综规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路处、地道处、工管处)(四)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加强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综合整治意见》,强化源头治超、入口治超、联合治超、科技治超、综合治超,严厉打击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运管处、路政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五)内河三无船舶和通航秩序治理专项行动。坚决查处三无船舶非法营运载客;船舶航行、停泊或者作业,不遵守航行、避让和信号显示规则;船舶超速行驶、超员营运;未按规定配备救生设备,开敞式快艇、游乐船上的人员未按要求穿戴救生衣;不具备夜航条件的船舶夜间航行;快艇作全速回转或者大舵角转向等危险操作;船员酒后驾驶、操纵船舶,或者在浮动设备上作业;相互追逐、竞驶及进行其他危及航行安全;船舶相遇未按规则采取避让措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海事局;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六)严查工程建设领域违规和冒险作业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紧盯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重点整治工程项目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未按规范、设计要求和专项施工方案开展地质灾害监测;未按评估意见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施工现场不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执行安全生产指令、冒险作业等三违行为。(牵头单位:市局建管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公路处、地道处、工管处、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质监处、设备处、监理公司、路桥建设总公司、三和交通工程处)五、增强监督检查执法能力(一)增强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机制,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工作责任规范,明确和理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执法机构、安全管理机构的安全监管职责。及时组织对新颁布和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技术标准进行宣传贯彻,提高遵法守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河北省交通运输执法公示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北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牵头单位:市局政法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运管处、出租处、路政处、海事局)(三)加大督导检查执法力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和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依法依规开展督导检查执法,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采取双随机以及暗查暗访、突击检查、交叉互查、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和常见多发的非法违法行为,深入基层一线、作业现场,加大监管督导检查执法力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事项,依法严格惩处。(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开展典型事故及重大险情深度分析。深刻汲取省市内外事故教训,深度分析交通运输行业典型安全生产事故及重大险情,加强事故原因分析,结合本领域、本区域、本企业特点,不断完善安全监管或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及措施。(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夯实安全基层基础(一)持续提升基础设施安防能力。实施乡道及以上等级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508公里,改造危桥39座。加强公路养护、航道维护,巩固运输车辆治理成果,强化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老旧船舶安全隐患治理,不断提高公路水运基础设施安全质量耐久性和车船安全防护水平。(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建管科、公路处、地道处、海事局、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加大公路、路政管理平台作用,实现公路运营安全管理看得见、调得动;用好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对重点营运车辆进行实时监测、预警提示,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时效性、准确性;强化科技治超,推广治超站电子抓拍,提高治超信息化工作水平;依托交通运输部安全监管监察信息系统,推动双控机制建设和信用管理等重点工作落实;督促鼓励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使用互联网+平台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制度,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推进安全生产职业化教育进程,进一步加大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力度,做到三项岗位全部持证上岗。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保障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职业健康权益。举办安全与应急培训班,提升安全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开展营运司机通行隧道安全和应急处置培训教育。(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四)建立安全提示工作机制。针对季节、节日、防火期、汛期以及极端天气等时段安全生产特点及时发布安全提示。聘请行业专家,不断增强安全提示内容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通过播发新闻、游动字幕、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增强传播力和影响力。建立各级各行业企业微信群,确保快速准确传播,做到全覆盖、无死角,真正起到防范事故灾害的作用。(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五)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组织好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安全带回家,祥和过大年安全进万家,幸福你我他青春扬帆,安全护航12350安全伴你行等安全志愿服务活动,全民应急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以及安全卫士消防之星安全文明之星安全文明家庭推荐命名活动。制作系列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作品,推动应急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向深度、广度拓展。加强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工作指导力度,逐步将安全文化示范创建范围扩展到交通运输各行业领域。(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六)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建设。结合机构改革,进一步明确安全管理职能定位,细化完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装备配备和业务指导培训,全面提升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处置应急事件的工作水平。(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行业安全监管部门加强企业标准化达标和日常运行监督管理,加大抽查核查力度,对运转不到位、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撤销等级并进行公告。加强对标准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实现业务整体推进。(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深化安全生产诚信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办法,加强诚信等级评定和管理,逐步扩大诚信管理工作覆盖面。不断优化诚信系统功能,准确、完整记录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信用信息。建立完善部门间的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分析和应用,不断完善并加大联合奖惩工作力度,确保联合奖惩措施的有效落实。(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九)深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鼓励引导各交通运输企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公司等市场主体的作用,构建起良性竞争、监管有力、预防有效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工作格局。督促保险机构协助企业做好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切实发挥安责险预防事故的社会管理功能。(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机关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七、全面完成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一)持续开展双控机制宣讲培训。督促各交通运输企业将双控宣传培训贯穿机制建设过程始终,组织专家持续对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双控推进团队开展专项培训。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全面落实企业双控机制建设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制。(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路桥建设总公司、三和交通工程处、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全面推广试点建设经验。通过选派业务骨干、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等多种形式,对试点单位进行全程指导帮扶,形成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系统性双控机制建设经验,分行业召开现场观摩学习会议全面推广。2020年6月底前,规模以上及交通运输重点企业完成双控机制建设。10月底前,中小微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完成双控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路桥建设总公司、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加大双控执法检查力度。将双控机制建设工作作为日常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对不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通过专项执法、观摩执法和执法现场会等方式放大执法效果。(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四)加强督导调度评估考核。实行领导包联、月调度、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台账清单,挂图推进。认真执行《河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评估办法(试行)》和《河北省安全生产双控机制建设考核办法(试行)》,对双控机制建设各阶段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市局安委办结合巡查、考核、督查等工作对各县市区、各部门双控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行业主管部门、路桥建设总公司、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八、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一)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修订市局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做好京津冀应急联动工作,落实京津冀交通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开展交通运输各专项应急救援演练,锻炼应急队伍,充实应急物资装备,不断提高快速、高效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办公厅《河北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和省厅有关道路运输行业行车、港口、交通运输建设工程等事故统计报表制度,按规定时限报送突发事件信息,强化应急值守,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妥善处置。(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有力保障重点时段安全稳定。突出春运、全国两会、第二届联合国全球可持续交通大会、五一、国庆等重要时段,以路桥港站等交通基础设施、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和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防恐怖袭击破坏。深刻汲取省市内外道路运输事件教训,加强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严密防范个人极端行为发生,最大程度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风险。(牵头单位:市局安监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市局相关科室、局直各单位、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抄送:市安委办、省厅安委办承德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2020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