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的补充措施

发布时间 :2020/09/01 | 专栏 : 承德落实政策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若干措施》(冀政办字〔2019〕6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补充措施,与国家、省完善质量保证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和若干措施一并实施:一、进一步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在现有措施基础上,住建部门进一步细化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举牌验收方法,监理单位要监督施工单位在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隐蔽工程施工过程中留存影像资料,并保留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法定保修期限终止。二、进一步严格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一)建设单位要全面树立质量第一,优质优价理念。市政工?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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