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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8/05 | 来源 :每日新报 | 专栏 : 省内动态
天津市交管部门公布了2017年上半年被终身禁驾的118名驾驶人名单,其中6人甚至同时存在饮酒或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并逃逸,构成犯罪的“双项”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交管部门表示,终身禁驾不仅意味着驾驶证被注销无法继续驾车上路,其终身也不能重新考取驾驶证,终身无缘驾驶座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两种行为将会被“终身禁驾”。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从交管部门获悉,2017年上半年,天津市有118名驾驶人因以上两种严重违法犯罪行为被终身禁驾。
从违法类型来看,因第一种情形被终身禁驾的有83名,占终身禁驾总人数的七成多;符合第二种情形的有29人。根据统计数据,从性别上来看,上述驾驶人中,只有一名驾驶人为女性,其余均为男性;从年龄段来看,30至40周岁的有36名,18至29周岁的有59人,41周岁以上人数最少,只有23人。从准驾车型来看,AB类(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资格的有28人,C类驾驶资格的有71人,D、E类2人,从未取得过机动车驾驶资格的17人。
此外,还有6人因同时存在以上两种情形,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并肇事逃逸,构成犯罪而被终身禁驾。
按照规定,上述驾驶人被交管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交管部门表示,上述两种情形,往往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后果严重,或者加重事故后果、严重侵害事故当事人合法权益,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因此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终身禁驾也是一项严厉的处罚措施,意味着当事人终身被剥夺驾驶资格。不仅如此,交管部门还将终身禁驾的人员列入黑名单,他们终身都无法报名参加驾驶证申请考试的。需要注意的是,上述人员信息将会同时被录入稽查布控管理系统,实施全天候动态监管、查处,上述人员今后如若仍开车上路,每次被查处,均将按照“无证驾驶”给予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交管部门提示驾驶人,饮酒后请勿驾驶机动车,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都应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并保护好事故现场,逃逸将极大加重处罚后果。此外,交管部门还提示,按照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等通知要求,从2017年春运开始,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人员、超速50%以上驾驶人、被吊销驾驶证人员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公示,并向“信用中国”网进行推送。对于公开公示的严重违法将被纳为严重失信。严重失信当事人除了要接受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外,还要依法受到其他部门和单位的惩戒。这就意味着被公开公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的当事人、法人,除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规定受到罚款、记分、吊销驾驶证、拘留、拘役等处罚外,违法犯罪情况还将与其信用体系挂钩,记入诚信档案。影响正常出行不说,对日后的社会信用类业务也将产生一定的影响。